一、征集内容
主要反映容酒公司各历史时期发展情况的实物及文史资料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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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老职工在厂工作期间使用过的各类工作和生产用具、用品(年限主要为1969-2002年之间)
如:工作服、厂服、厂牌、工作证、会员证、包具(如手提袋、文件夹、公文包等)、日记本、笔记本、便笺、笔砚、书籍、报刊、录音及影像资料、照片(厂区、厂房、厂门、仓库、作坊、办公环境、会议、员工工作照等)、票据、奖状、奖章、奖牌、奖杯、徽章、像章、手稿、任职令、会议记录、签发文件、合同、信函、锦旗、牌匾、台历、画报、宣传册、产品包装箱盒、厂票(餐票、酒票、油票等)、门票、算盘、油墨打印机、电话座机、钟表、计算器、马灯、手电筒及矿灯等照明设备、茶盅、水壶、酒具、印戳、其他各类文化纪念用品或文化创意产品,以及其他与工作生产有关的能够反映容酒酒业发展及奋斗的各类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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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容酒的相关珍贵影像、照片、题字资料、物品及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资料。
2、反映容酒各个时期的代表性实物;如老酒、老酒标、老文件、老奖状、老合同、票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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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
捐赠物件坚持自愿原则,公司向合法收藏藏品的团体或个人捐赠者出具捐赠清单,颁发荣誉证书,对捐赠价值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评选为博物馆荣誉观众,享受限期内或终身免票参观公司景区的权利。
所有捐赠者姓名将进入博物馆藏品捐赠名单予以展示并进入《博物馆志》予以载名。捐赠后,藏品所有权归博物馆所有。
容酒厂将根据个人提供产品及物品来置换高品质、超价位的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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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仿制
对于具有重大价值的或对收藏者具有重要意义不愿捐赠、在征得藏品所有者同意后,博物馆可采取扫描、复印或复制仿制的方式进行,原件仍归还为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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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所有者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者在向容酒博物馆投递征集意向时即表示承认藏品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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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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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容酒文化博物馆筹建办所有
联系人:
杨先生 15952970582
0511-80787979
邮寄地址: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张庙工业园区188号 容酒酒业有限公司
邮箱:7391885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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